昨天上午,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气会,通报市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具体内容,发布了一批“不见面”审批服务事项和“只跑一次”审批服务事项,提倡市民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业务,力推多举措落实简政放权、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、深化“互联网+公安政务服务”。
“此次深化‘放管服’改革,我们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优化协同高效原则,紧密结合公安机关机构改革,全力推动公安机关服务职能大转变、管理服务质量水平大提升、公安队伍作风形象大转变。”副市长、市公安局长杜荣良说。
据悉,为持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,市公安局结合受理审批工作实际,全面梳理公安机关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,编制了72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审批服务事项目录,包括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48项、“只需跑一次”的审批服务事项17项,另有主动执法行为7项。同时,对各事项办理的证照材料、办理流程等,全部严格实行“清单式”管理。
市公安局行政许可服务支队支队长梅庆原介绍,48项不见面审批服务,主要涉及交警和公安行政许可服务两个审批部门。其中,属于交警部门审批的内容包括: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、补(换)机动车行驶证、号牌和机动车登记等18项内容;属于行政许可服务支队审批的主要有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、焰火燃放许可、人口信息查询等30项内容。
“只需跑一次”的17项审批服务,主要涉及公安出入境和交警两个审批部门。其中,属于出入境部门负责审批的有:外国人签证(停留及居留)许可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办理等12项内容;交警部门则负责对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申领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等5项内容的审批。
“护照、身份证等证件办理,因为程序规定需要拍照和采集指纹,这个环节必不可少,所以市民仍需要到窗口去一次。但我们公安机关承诺‘一次办结’,市民只需要跑一次,就可以选择通过快递把办好的证件寄到家。”梅庆原说。
除此以外,另有7项属于主动执法行为,主要包括吸毒检测、吸毒成瘾认定、酒精及精神药品检测等内容。
梅庆原告诉记者,过去,群众来回跑路,一方面由于审批所需证明名目繁多,另一方面,由于提交的申报材料缺失。为此,市公安局严格按照规定取消了不少无谓的证明。对确需提交的证明,则分门别类以清单形式提前告知群众。
“今后,凡是能网上不见面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,我们全部放开不见面审批;必须到窗口办理的,市民也只需要跑一次。网上办理、一次办结、快递送达,我们力争畅通各类服务渠道,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、办好事,以提升群众满意度。”梅庆原说。
满意不满意,群众最有发言权。梅庆原表示,今后,市公安局还将采取电话回访、短信推送、上门走访、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和掌握民情民意,确保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,为泰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。